離婚陰影下的孩子
小時候母親就離開家了。母親是很不情願地離開的,甚至寫過血書。那不能挽回的,究竟是父親不留情的拳頭,抑或是母親的罪證確鑿,我已無法追究。
父母的婚姻就外在條件來說,簡直是完美的組合—在外表、學歷、職業、家庭狀況上相差都不多。出現裂痕前,我們也像是完美的家庭—父母相處融洽,兒女健康可愛、學業優良,全家人都喜愛藝術,也常有時間相聚,還一起上教堂。在事件爆發前,我甚至沒有察覺到蛛絲馬跡。當父親將母親打到差一點腦震盪時,平日往來熱絡的親戚都束手無策。後來全家還一起去過教堂一段時間,到了父親執意離婚時,牧師到家裡來長談都沒有用。
儘管父母一直告訴我他們的離異與我無關,而且在互相指控對方是罪魁禍首的同時,並不抹煞對方對孩子的愛,然而成長的艱辛一直令我懷疑:倘若他們真的愛我,怎麼忍心將我放在這樣的處境?
離婚在當時的社會還不是那麼普遍。老師、親友特別的垂詢總是令我很不自在。
在一位好友的母親關懷中透出一些不屑之後,我就不再輕易主動向人提起父母的婚姻狀況。
然而不讓人知道是很難的。由於父親禁止母親探望我們,母親只好到學校去看我們。母親每次來總是帶了許多的禮物,難免就引起同學的好奇。即使我出了社會,經濟可以獨立了,母親還是這麼做。人們的關懷雖然不一定符合我的需要,我還能體會他們的善心,但當有人問起父母離婚的原因時,我就很不舒服了— 因為不管誰的說詞是真的,都令人難堪。
最糟糕的是有些人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,會對離婚作出負面的評價。媒體上經常有「問題青少年多出自問題家庭」的言論或統計數據,更使得家庭的問題彷彿成了羞恥的烙印,以致於我開始學會對不深交的人說謊—如果必須談起家庭狀況—只要不說父母離婚這件事,光說父母的職業或給予我的事物,我的家庭還很令人稱羨呢!
在父親半放任半民主的教養下,我本來是活得很自在的。父親並沒有把我當女孩子養,而我在缺乏女性角色認同的環境中也成長得有男孩子氣。我的青春期正好是母親還在顛沛流離的時候,而父親也沒能幫上什麼忙,遇到生理問題,只得自己想辦法。很多事情必須自己去面對之後,也就養成了不求人的習慣。
求學期間,我一直以自己的獨立和志向自傲。雖然嘗過感情的挫折,總認為那是個性不合。年紀漸長,自己經歷和看別人的感情故事多了,才知道「外表」常是男孩子選擇對象的第一要件,而我的先天不足和後天失調正是我最大的致命傷。
偏偏母親經常念叨所謂男生喜歡的女生類型,卻不知道我再怎麼努力也達不到那種標準。我的志向、興趣、努力在母親眼裡完全一文不值。在我有了自主的意識和能力,懂得體貼母親的困難,而想多陪陪母親後,母親迎接我的卻總是從頭到腳、從內到外的批評。我知道母親是為我好,可是內心不禁感嘆母親如此不了解她的女兒。我不能怪母親,每年她都是第一個替我過生日的,但生命中微妙的蛻變和重大的轉捩點母親卻沒能參與。
父親事業的成就使我一直不自覺地把父親當成模仿的對象,但父親失敗的婚姻卻是我的殷鑒。母親一直希望我成為理想妻子的形象好找一個理想丈夫,但這種理想並沒有母親的親身經驗為保證。我渴望建立一個美滿的家庭,卻害怕落入父母婚姻的覆轍。父母曾為基督徒的身分更令我懷疑這個宗教能夠給人的影響。
在我的成長經驗中,我體會到人只有靠自己才能克服一切難關,因此很難接受有神的信仰。一直到我的智力和 EQ 遇到了我不能解決的困境,在我幾近崩潰 的時候,神的愛讓我重獲新生。神的愛彌補了父母不能給我的部份。從對罪的認識,我也比較能理解父母的不完全。在與父母的關係上,和我自己的未來上,我所無力解決的、無所適從的,現在可以交給神。回想這一路走來,我所賴以自立自強的天賦或環境優勢,豈不正是神抱著我走過的腳印?
現在我最感到困難的,是如何讓曾是基督徒的父母回轉。父母離婚的原因,或離婚後的生活,可能都犯了「天條」。這當中父母有很多的無奈,我不忍心讓父母被「罪」的審判再次打擊。而基督徒間對罪的態度,也使我不敢提父母的問題。但我知道在神沒有難成的事,就將一切仰望在神手中吧!
註:當作者註明是「anonymous」(無名氏),表示作者連自己的ID都不願意呈現。這是一種程式設計下的功能,讓人可以在完全隱藏的情況下講自己的心情。這功能經常導致藏污納垢,很多人用這方式「言語暴力」「言語色情」的搗蛋,但是也有人用這個方式,說出自己從來就不敢跟人說出的真實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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